七旬老人与牌友打牌时,二人因悔牌发生口角。争执之中,老人用玻璃水杯击打牌友后脑勺,致其动脉瘤破裂身亡。老人被逮捕后,死者家属索赔 110 余万元。11 月 15 日,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,宁夏灵武市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。
2024 年 6 月 5 日上午 10 点左右,七旬老人李某与牌友张某,在灵武市一居民活动室打牌时,二人因悔牌发生口角。对骂一番后,李某用头顶张某腹部,双手抱住其脚踝致使他后仰倒地。张某起身后还击,紧接着转身想离开活动室,李某见状手持玻璃水杯,用杯身砸击张某头部右后侧,导致他头部流血,张某报警后走出活动室,被他人发现昏倒在活动室门口。
警察到达现场后拨打急救电话,张某先后被送至灵武市人民医院及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抢救。当日 18 时许,张某家属收到病危通知书后放弃治疗离院。20 时许,张某死亡。经宁夏法庭科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,张某脑内长有动脉瘤,李某的击打导致动脉瘤破裂并最终导致被害人死亡,涉案损伤为张某死亡的辅助死因。
2024 年 6 月 6 日,李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灵武市公安局刑事拘留。同年 6 月 20 日,经检察院批准,被公安机关逮捕。死者家属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,请求法院判令李某和小区物管公司,共同赔偿医疗费、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费等共计 110 余万元。
法院认为,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。案发后,被告人李某未积极进行赔偿,也未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,不宜对其适用缓刑。而物业公司并不存在过错。2025 年 4 月 15 日,灵武市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,被告人李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赔偿死者家属 6.8 万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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